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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懶於思索關於節制之類的問題
只是喜歡親你
淺吻 深吻 長吻 輕吻 或法國式熱吻
那一種都成
生冷不忌~
然而
倘若剛抽完一支暖肺的煙
我會靠在你身邊呼吸
總覺得那會讓我心情安定
但其實是 PERRY ELLIS RESERVE 的香味擴散迅速
足以壓過煙味的沉澱”
前一段是1999年寫的
寫了八、九十個字其實也就是為了說「我喜歡親你」
來美國以後就很少有機會寫中文
會開始寫部落格其實起因於
有一天在寫購物清單,突然覺得想寫中文
寫到洗髮精時,發現我不會寫”髮”這個字
不禁大驚失色
晚上作夢,高中的國文老師在夢中出現,大罵我「數典忘祖」
所以才開始寫部落格
希望在我的中文寫作能力退化到只能寫
“這是一本書” “今天天氣很好” 之前做一些補救
不過今天翻到八年前寫的東西
還是要感嘆
如果是現在要寫「我喜歡親你」這件事
我應該只會直接寫
「我喜歡親你」吧!
國文老師,對不起
學生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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