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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iamond is Forever” 是De Beers從1947年開始一直延用至今的廣告詞。為了這一句話,不知道天下有多少男人掏空自己的積蓄,只為了證明,他的愛比山高、比海深、比鑽石更堅貞不變。 據廣告辭的撰稿人Frances Gerety的說法 (對啦~是女的),她是做夢時想到這句話的。我想是她做夢都在想要如何說服她的男人買鑽石給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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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完全對如何討好女生毫無任何頭緒的阿三,有天沒頭沒腦的問我「要做什麼妳才會嫁給我?」
對於這種突如其來的問題,我也只好沒頭沒腦的說「戒指拿來!」
阿三愣了一下「好啊,要哪種?」
這時我已經反應過來他應該是在問,台灣人要結婚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程序,要先見父母之類的(阿三是印度人,印度阿三嘛)。但我樂得繼續玩下去「有鑽石的那種!」
他說「選好我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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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許多人會說,哎~這麼不浪漫。關於這點我是不在乎的,相較於別出心裁的驚喜求婚,最後弄的毫無新意又不驚喜,我寧願是這種有求必應,大家歡喜的務實態度。

對訂婚戒指我在乎的並不是有幾克拉或有無幾心幾箭這些數字上的東西,追求的反而是那種看到一眼就知道是這個的那種心情。也去看了像Tiffany這些經典名牌,但卻沒有哪一個戒指跟我說話。

一直到了Barneys,我看到那個小小cognac色方形鑽的戒指就知道,「就是它了!」

在一個十一月冷颼颼的午後,它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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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愛情恆久遠 一顆永流傳】,愛情能多麼恆久遠,我不知道。這一顆不到一克拉的鑽石也沒有什麼永世流傳的價值。

但我知道,你會珍視我,保護我。

我想,這就夠了。

〔後記〕
買這種設計性強的東西,除了價錢貴的不合理外(這些錢在紐約猶太人的鑽石街應該可以買到一、兩克拉品質很好的裸鑽了),還會壞掉。由於戒台跟戒環並不是一體成形,有天在加影印機白紙時勾到機器,就眼睜睜的看著戒台跟指環,啪一聲,分成毫無關係的兩個物體,為了修戒指我還勇闖中國城的珠寶店,不過,那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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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owaw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